抗戰初期中日空軍力量對比
日本空軍,分別隸屬于陸軍和海軍,前者由陸軍航空本部管轄,後者由海軍航空本部管轄。 早在 1897年,日本的山田豬三郎便開始研究製造氣球。日、俄戰爭時(1904年),日本的河野少佐組織山田式氣球隊,前往中國旅順參加了對俄國的圍攻。1907年,日本在陸軍中正式成立氣球隊。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,日本陸軍曾於1914年9月,派出由5架莫利斯·法爾曼飛機組成的航空隊,到中國青島與德軍作戰。1915年,日本正式成立陸軍航空本部,並編成陸軍航空第一隊。 日本海軍當局對於發展航空力量也十分重視。1912年6月,即組織航空研究會,任命委員21人,由路一善大佐任委員長,專門從事適應海軍之飛機研究。同時,在追演開設飛行場,並派遣海北、河野、山田、金子大尉和山下、小濱、中島等機械士赴海外研究航空。此時,更創辦海軍航空隊,由任大佐任司令官。 日本空軍的初期建設,主要依靠進口飛機和獲准製造的外國飛機,與世界列強的空軍相比,還存在較大差距。20年代後,日本加快了航空建設的步伐。到1931年,據日本上報國聯之數目,其陸軍擁有飛機838架,海軍擁有飛機 801架,共計 1639架。 到1937年,日本的陸軍航空兵力,計有航空兵團1個,下轄飛行團5個,飛行聯隊16個,分別駐守在日本本土、我國臺灣、朝鮮及我國東北境內。在16個聯隊中,共有96個中隊,其中驅逐機中隊36個,偵察機中隊24個,輕轟炸機中隊20個,重轟炸機中隊16個。每個中隊機數之配備,各不相同,其中:驅逐機1個中隊的飛機為15架,偵察機1個中隊的飛機為10架,輕轟炸機1個中隊的飛機為8架,重轟炸機1個中隊的飛機為7架。 1937年,日本陸軍擁有作戰飛機 1156架。其中:驅逐機432架,偵察機216架,輕轟炸機180架,重轟炸機128架,預備機200架。
日本海軍航空兵力,可分為海上部隊和陸上部隊兩種。 日本海軍航空兵擁有艦載飛機278架,陸上飛機567架,各型預備機 200架,共計 1045架飛機。 到 1937年,日本空軍使用的飛機,約有 90%以上為自己製造。日本製造飛機的工廠分為民營和政府兩部分。民營飛機製造廠著名的有名古屋的三菱航空株式會社、大田及大久保的中島飛行機株式會社、神戶的川崎製造所飛行機工廠、兵庫縣雞尾鎮的川西航空機造作所、名古屋的愛知時計社、立川的石川島飛行機製造所。政府方面,陸軍有名古屋兵工廠、東京兵工廠、大皈兵工廠;海軍有廣鎮(廣島縣西南部)海軍飛機製造廠、橫須賀海軍造兵廠、佐世保海軍造兵廠、舞鶴海軍造兵廠。民營工廠依照政府設計所製造的飛機,須由海軍在根須賀海軍飛機工廠,或由陸軍在所澤與立川的陸軍航空工程部施以嚴密的試驗,然後才採用。為了發展民用航空工業,日本政府常舉行飛行競賽,凡民營工廠所出的飛機,均須參加。優勝的飛機,即由政府采為軍用。中島的九一式驅逐機(氣冷式)和川崎的九二式驅逐機(水冷式),都是因此而發展起來的。 海軍航空教育以霞浦、根須賀、吳港3處海軍練習隊為主,每年3期,每期招收100名,隨時淘汰。 此外,日本還有10多所民間飛行學校和帝國飛行協會、日本學生航空聯盟、大日本青年航空團、文部省滑空聯盟等組織為空軍培養後備人才。據估計,抗戰爆發前日本已有軍事飛行員9820人,民用飛行員 3 000多人。 中國空軍在1936年6月以前,僅有14個中隊,10月中旬增編7個中隊,連同廣東空軍北上的9個中隊,共30個中隊。抗戰爆發前,中國空軍共設9個大隊,計轟炸機3個大隊、戰鬥機3個大隊、偵察機2個大隊、攻擊機1個大隊,共轄26個中隊。大隊之外,尚有直屬5個中隊。 中國發展航空事業雖不遲於日本,但因連年的內戰,“以及落後的工業基礎,致使中國的航空事業始終得不到發展。儘管在30 年代中期,南京政府分別與美、意、德簽定合同,合辦飛機製造廠,但到抗戰爆發時,中國仍無一家航空工廠可進行批量生產。中國的航空工廠絕大多數只能仿造國外飛機,而技術人員、原材料等也不得不仰仗國外。對於飛機來說,最關健的發動機,中國則更無能力自行製造。中國發展軍事航空的唯一途徑就只有向國外購買飛機。到1937年,中國究竟向國外購買了多少飛機,已成為歷史之謎,無人能夠知曉。因為當時幾乎各省的軍閥凡能創辦自己的空軍,都直接向國外購買了飛機。至於購買了多少,則是軍事秘密,從來不向外界公佈。僅從幾筆大的數字,我們可以對當時向國外購買飛機的數字做一個粗略估計:1919年北洋政府借外債購買了飛機100架;東北空軍在“九一八事變”前,擁有飛機(包括未裝配的)近300架;1935年,廣東空軍有飛機115架,南京政府有飛機382架。若加上地方各省軍閥購買的飛機,則不下 1000架。估計在抗戰前,我國已先後向國外購買了 1200~1500架左右的飛機,耗資上億,幾乎世界上所有能生產飛機的國家,我國都向其購買過飛機,可稱之為世界飛機的博物館。由於各地自辦空軍,飛機的保養、人才的訓練和設備水準都極差,尤其是不斷的內戰,致使飛機的損壞率特別高。“九一八事變”後,東北空軍300多架飛機無一抵抗,即落入日軍手中。到抗戰爆發時,地方上除廣東空軍和廣西空軍的部分飛機外,均因不能擔負作戰任務而被淘汰。抗戰初期,我國僅有能作戰的飛機305架。這些飛機主要是在兩次航空捐款購機運動中向國外購買的。 抗戰爆發前,中國空軍只有4所正規學校,即杭州中央航空學校、中央航空學校洛陽分校、中央航空學校廣州分校和中央航空機械學校。中國空軍統一後,各省培訓的飛行員再入中央航空學校學習,經過淘汰後,剩下能作戰的人員只有700人。 中日空軍的戰略部署和作戰方針 1937年7月7日午夜,日軍藉口一名士兵在軍事演習中失蹤,。強行要求進入僅距北平10多公里的宛平縣城搜尋。當他們的無理要求遭到我守軍的拒絕後,便以猛烈的炮火轟擊宛平縣城。我守軍忍無可忍,在蘆溝橋邊奮起自衛,全面抗戰由此爆發。 1937年7月11日,日本近衛首相、杉山陸相、米內海相、廣田外相、賀屋大藏相等召開五相會議,決定增兵5個師團,企圖一舉侵佔我華北地區。同時,日本軍令部與參謀本部為了配合其陸軍在華北的行動,制定了《華北作戰海陸軍航空協定》。該協定的重點是要摧毀我空軍力量,在華北方面作戰由陸軍擔任;在華中、華南方面由海軍擔任。 戰爭初期,日本侵略軍在華北戰場上投入的航空兵力為:第二飛行集團(7月15日編成,8月8日歸建關東軍)、中國駐屯軍臨時航空兵團(7月15日編成。7月27日隸屬於中國駐屯軍司令官指揮)和海軍第二聯合航空隊,以及第21航空隊(後調往上海)。 關東軍第二飛行集團的集團長安藤三郎少將,下轄1個集成飛行團,團長上條直大佐。第二飛行集團有3個飛行隊。第12聯隊,聯隊長阪口勞太郎大佐;第15聯隊,聯隊長上條直佐(兼);第16聯隊第2大隊,大隊長三輪寬少佐。 戰爭初期,日軍在上海方面作戰役入的航空兵力主要是海軍的航空兵。 第1航空戰隊:隊長高須四郎少將,有龍驤、鳳翔兩艘航空母艦和第30驅逐隊,擁有戰鬥機21架、轟炸機12架、攻擊機9架。8月6目奉大海令第9號,該戰隊編入第3艦隊司令長官的作戰指揮下。 第2航空戰隊:隊長掘江六郎少將,有加賀航空母艦和第22驅逐隊,擁有戰鬥機12架、轟炸機12架、攻擊機18架。8月12日奉大海令第11號,該戰隊編入第3艦隊司令長官的作戰指揮下。 第1聯合航空隊:隊長戶我道郎大佐,有木更津海軍航空隊的96式陸上攻擊機20架、鹿屋海軍航空隊的96式陸上攻擊機18架和95式艦載戰鬥機14架。 第21航空隊:隊長長谷川喜大位,有95式水上偵察機6架。 由於在華北作戰中,中國空軍並未出動,日軍遂決定在華中地區與我空軍決戰。 1937年 7月 29日,日本海軍第 3艦隊司令部籌畫了作戰計畫,對航空作戰的方針、兵力部署及各部隊的行動都作了詳細的規定。其目的在於“開戰第一天集中全部航空兵力,以急襲敵空軍,取得先發制人的勝利”。該航空作戰計畫的要旨如下: 基於對敵軍上述進攻方向的判斷,參謀本部將全國劃為7個戰略地區,郎山東區、冀察區、河南區、晉綏區、徐海區、江浙區和閩粵區。另分5個警備區,即陝甘寧青、湘鄂贛皖、川康、滇黔和廣西警備區。 為了配合陸軍作戰,《國防作戰計畫》(甲案)在作戰指導要 領中對空軍要求:“空軍於作戰之先,以主力撲滅長江內之敵艦,及滬、漢兩敵之根據地。集中間:以主力對敵海上航空母艦與艦隊及運輸船舶攻擊,並協助我海岸防守部隊之作戰,以一部協同陸軍作戰。會戰間:以主力協同北正面陸軍作戰,以一部協同海軍正面作戰。準備全部重轟炸隊轟擊敵之佐世保一橫須賀及其空軍根據地,並破壞東京一大版各大城市,以獲得我空中行動之自由。”在乙案中,空軍作戰之先部分,增加了對天津、汕頭、福州敵根據地的轟炸;在會戰期間部分,增加了對日本的橫濱和佐世保軍港,以及臺灣和東北的遼寧兵工廠的轟炸。 乙案與甲案的內容差不多,只是更加強調空軍對陸軍的支援和突出了空軍佈置的具體位置。 我國軍事當局曾計畫在前線佈置 1000架左右的飛機,故《國防作戰計畫》對空軍作戰的區域要求非常廣,除主力在華北和華東兩個戰場作戰外,還要遠征日本本土,以及日本所占東北、臺灣等地區。 1937年7月7日全面抗戰爆發後,中國空軍為指揮方便,設立了空軍前敵指揮部,周至柔任總指揮,毛邦初任副總指揮。8月,又增設第一軍區司令部,沈德轡任司令,石邦藩任參謀長,下轄9個大隊、5個獨立暫編中隊和1個暫編教官大隊。其編制、所駐基地、隊長名單和所配機型、飛機數量如下: 第一大隊(轟炸機),大隊長曹炳文,到大隊長張仲華。下轄2個中隊:第1中隊(中隊長李賜禎,副中隊長田相國)駐地為南昌,有諾斯羅普一2E飛機9架,弗力特一7飛機1架;第2中隊(中隊長徐康良,副中隊長蕭起鵬)駐地南昌,有諾斯羅普一2E飛機9架。 第二大隊(轟炸機),大隊長張廷孟,到大隊長孫桐崗。下轄3個中隊:第9中隊(中隊長謝郁青)、第11中隊(中隊長黃正裕)、第14中隊(中隊長趙廷珍,副中隊長藍兼權),駐地為廣德,每個中隊有諾斯羅普一2E飛機9架。 第三大隊(戰鬥機),大隊長蔣其炎,副大隊長王天祥。下轄3個中隊:第7中隊(中隊長郝鴻藻),有寇蒂斯·霍克一III飛機9架;第8中隊(中隊長王天祥,副中隊長王常立),有布瑞達~27飛機2架、菲亞特一32飛機3架;第17中隊(中隊長黃洋揚,副中隊長余彬偉),有波音一281飛機10架。3個中隊的駐地均為句容。 第五大隊(戰鬥機),大隊長丁紀徐,副大隊長馬庭槐。下轄3個中隊:第24中隊(中隊長劉粹剛、副中隊長梁鴻雲),有寇蒂斯·霍克III飛機10架;第25中隊(中隊長胡應如、副中隊長董明德),有寇蒂斯·霍克III飛機9架;第28中隊(中隊長陳奇充、副中隊長陳瑞鋼),有寇蒂斯·霍克II飛機9架,福克·符夫W-44飛機1架。3個中隊駐地均為揚州。 第六大隊(偵察機),大隊長陳棲霞,副大隊長李懷民。下轄4個中隊:第3中隊(中隊長孫肖三、副中隊長彭亞秀),有道格拉斯02MC飛機9架,駐地杭州;第4中隊(中隊長譚以德),有道格拉斯02MC飛機9架、德·哈威蘭一摩斯飛機2架,駐地南京、杭州;第5中隊(中隊長楊鴻鼎),有道格拉斯02MC飛機9架,駐地杭州;第15中隊(中隊長黃志剛、副中隊長余平恩),有菲亞特CR-32飛機9架、卡波羅尼Ill飛機7架,駐地南京。 第七大隊(偵察機),大隊長陶佐德,副大隊長楊亞峰。下轄3個中隊:第6中隊(中隊長金曼、副中隊長范伯超)、第12中隊(中隊長安家駒、副中隊長沈延世)、第16中隊(中隊長譚泰,副中隊長王平)。3個中隊各有錢斯·渥特03U-2飛機9架,駐地均為西安。 第八大隊(重轟炸機),大隊長晏玉珠。下轄3個中隊:第10 中隊(中隊長張之珍、副中隊長范伯超),有薩伏亞S-72飛機6架、道格拉斯02MC飛機6架,駐地南昌;第19中隊(中隊長謝莽、副中隊長薛炳坤),有亨格爾一111A飛機6架、福.克·符夫W-44飛機1架,駐地南昌;第30中隊(中隊長石友信、副中隊長郭漢廷),有馬丁一139WC飛機6架,駐地吉安。 第九大隊(攻擊機),大隊長劉超然,副大隊長龔穎澄。下轄2個中隊:第26中隊(中隊長王漢勳、副中隊長賴遜岩)、第27 中隊(中隊長孟廣倍、副中隊長張旭夫)。2個中隊分別有寇蒂斯·A12飛機10架,駐地均為曹娥。 這樣,抗戰初期中國擁有軍用飛機346架,納入正式編制的只有296架。 本文作者:唐學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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