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軍官校與黃埔軍校之關係

        早年黃埔軍校與空軍之間的關係可說是密不可分。民國十七年(1928)十月,北伐大業即將完成之際,即在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內成立航空隊。當時由於國民知識觀念均尚保守,學習航空之風氣未開,未能廣招學生,故僅就中央軍校五、六兩期學生及軍官團中,遴選有志於航空事業的畢業生七十人組成一班。民國十八年一月,以南京小營軍官團營房之一部為隊址,並於二月十八日正式上課,學生編為甲、乙兩班,全期教程共為六個學期。民國十八年六月,航空隊奉令改組為航空班。民國二十一年五月,航校繼續招收學生,先由中央軍校八、九期學生中考選,再自普通高中以上學校畢業生中考選。民國二十一年九月一日正式更名為「中央航空學校」。

        「黃埔軍校」受訓學員受訓快畢業之時,空軍航空委員會來校招考學生,有意願到空軍的可前來體格檢查,檢查合格可轉入空軍,希望在校受訓學生踴躍報考。但是招考飛行員並非有考必錄,其體格標準的要求十分嚴格,若果能被錄取,應是無上榮幸的事。所以早期的航空人員大都皆為「黃埔軍校」的學員所組成。

        對日抗戰期間,國家急需飛行人員,在「黃埔軍校」的學生以無法招足,因此對「空軍官校」對外招考大學、專科學生。另外又成立了「飛行士校」生,以高中生為招收對象。

        黃埔軍校大約有二十幾個總隊,每個總隊訓練的人可多了,不可能一起訓練,有些總隊是屬分校,分校的學員在當時也不被認為正科班的黃埔軍校學生。一般而言,送往陸軍黃埔軍校代訓空軍學員,都是陸軍官校各期的“一總隊”訓練,“一總隊步科”屬正規黃埔軍校。就因為他們是黃埔正科班畢業的,有些是分校招考入空軍,所以那時有些同學,對他們還很不順眼,有看不起的味道。

(空軍十二期生代訓,屬黃埔軍校十五期生,從江西南昌梅嶺牛莊徒步行軍至四川成都期間的照片。)
(張亞崗在學校大門口站衛兵) (軍校校閱部隊、訓話講堂) (十二期同學一起出遊合影)

        官校(航校)初、中、高級班飛行學習時,淘汰下來的學生,可依自願留在空軍學習其他的科目,或回到陸軍直接下部隊以少尉軍官任職。因此,有很多空官畢業生具有陸空的雙重的學歷。

        官校十四期之前學生大都先送往陸軍軍校受訓,第十五期開始直接就是招考“留美飛行生”,不再到黃埔軍校接受長期的步科訓練學員。

        也可能招生不足,這一期一共招了三次分為三個班入學,在不同地方接受飛行訓練,所以雖然同一期生,但皆都不同時間畢業。這期對外招考學校中的人材,至少有一半是大學文學校,體格優良的學生加入航校,也不用再去陸軍官校接受一年多的步科訓練。後來於上體育課時,這些文學校生再補上些軍事課(大學有軍訓課程,就可省了再接受一般初級軍訓課)。十五期生一共受訓了五個月,飛完了初級結業,沒有淘汰的學員就可送往美國訓練。

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空軍聯合作戰部隊 中國飛虎研究學會版權所有